日前,中国政府网了解到,来自山东省、黑龙江省网民反映,“本村负债超百万元”,村集体资产长期缺乏有效管理,应收房租、地租等去向不明。建议“把村集体‘三资清理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”,有效维护村民利益。
农业农村部答复称,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要求进一步核查集体资产数量、产权归属、台账建立、制度建设等基础信息,及时整治集体资产登记有遗漏、被侵占、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。另外,农业农村部还通过印发通知,对超长期、超低价、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的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,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。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、租赁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“垄断包”“人情包”“权力包”现象。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,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、修建道路、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。